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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06章 汉语才是最高难度(1/3)

    萧鹏的答案真的是简单粗暴:“霓虹语就那么几个根音,所以对他们来说写词的时候基本不需要考虑什么押韵什么的——因为太容易。这也是为什么霓虹说唱听起来flow特别丝滑的原因,那边的说唱歌手主要考虑的就是音色什么的。就像这首歌,这beat真的很棒,flow也确实很好,但是除此之外也就那样了。”

    现在播放的这首歌叫做《swag》,就像萧鹏说的,beat好听flow丝滑,哪怕不会霓虹语也会听得非常带感。

    戴蒙说完一愣:“是吗?”

    萧鹏简单的跟他解释了一下霓虹语的五十音,又稍微解释了一下他们的清音、浊音、半浊音和拨音后道:“你听这首歌,虽然听起来非常好听,可是你仔细听是不是就那么几个flow?”

    戴蒙仔细听了一下发现点点头:“还真是这样子。”

    萧鹏打了个响指:“用游戏来说的话,霓虹说唱就是属于简单模式。”

    戴蒙道:“萧,那你说句真心话,你喜欢听我的歌吗?”

    “当然。”萧鹏道:“说句可能让你不喜欢听的话,我一直认为oasis的歌比br的好听,起码数量上更多一些。”

    戴蒙脸一黑:“你还真是我的好朋友。”

    萧鹏继续道:“别着急,但是我认为gorilz的歌更好听,尤其那首《clt easood》从我上小学陪我到现在。除了那首歌还有很多歌也是如此。比如说《feel good》,我每次洗澡都会唱那首歌。”

    戴蒙听他这么说后心情好点儿,然后问道:“那你认为我的歌里的说唱部分如何?”

    萧鹏耸耸肩:“如果从技术角度上说那就不提了,连我都能唱的歌那说明没有太多的技术难度。而且我认为英文说唱难度也不高。”

    “what?”戴蒙听后一惊。

    萧鹏道:“为什么阿姆的说唱水平那么高?并不是单纯的技术,而是他的词汇量。英文说唱相对简单地原因是为了合适的韵脚会充斥大量的俚语、帮派语言之类的,比如stick是‘棍子’的意思,可是在帮派语言中他的意思是‘枪’,比如说‘12’可以代指‘警察’,这都是完全不同的韵脚flow,感觉英文说唱歌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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