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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18章 法正的夺益州之略(3/4)

    纵曹操得脱,我主亦必稳踞天府全境,得蜀民拥戴,远胜刘璋当年。



    刘备亦知,法正此言有理:“好,就依孝直。”



    待归至城中,法正又思一事。



    主公刘备虽入主成都,现在是实际上的成都之主。



    但,毕竟还有名义上之二主。



    一个是刘循,一个是刘阐。



    当然,他们自也是全力支持伯父统领益州。



    但于有些顽固的蜀臣来说,犹以旧主刘璋为念。



    毕竟刘璋临终前这件事做得太漂亮。



    放弃其二子而佐刘备,纵然心愿,亦为礼道教化所制,有些抹不开颜面。



    你看,直到现在,还有一些人不好直接称刘备为主公,对其以明公相称。



    于是,法正又给刘备提了两个建议。



    其一者,刘璋二子尚且年轻,须得庇佑。



    主公不妨收刘璋儿女为义子义女,以亲儿相待。



    其二者,纳娶刘瑁之妻吴氏为妾室。



    这两件事看起来很普通,实则大有深意。



    刘璋既死,当表奏朝廷,乃立刘璋子嗣为益州之主。



    或刘循,或刘阐。



    此并非明文规定,但约定俗成,大家都认。



    因刘循,刘阐祖籍非益州,也就不会三互法所制约。



    (当初刘焉死后,益州名士便表举刘璋为益州牧。)



    而若如此,必影响玄德公之权柄,使之决断受限。



    毕竟不是所有人都会做得和刘琦公子一般面面俱到。



    刘备亦不得不念及二位公子之尊位与心绪。



    然若使此二子为刘备义子,则再无此担忧,一则可昭告蜀中上下:



    玄德公仁义为先,必待二人如亲子。



    其二则乃曰:刘备“拥有”了刘璋子女,更说明其是“拥有”益州的最佳人选。



    蜀中之臣,再事刘备,则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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