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6章 人性的考验(求月票)(2/5)
某天苏俊下班偷铜芯出厂区的时候,被厂里的保安抓了个正着。
厂里马上报警,警察来了后,发现是人赃并获,直接就给带走了。
然后一审,苏俊就全都招供了,再找到收铜芯的黑店一查,证据链完整。
但是钱都已经被他挥霍掉了,追不回来了。
光是到这里,苏俊判个三年也就顶天了。
而钱红星真正作为生意人狠辣的地方就在后面。
厂里不接受派出所审出来的损失金额,而是反手掏出了一堆票据,票据内容是处理过的电缆铜芯的回收价格。
虽然派出所对这高昂的回收价格存疑,但出售方和回收方都有正规的发票和清单,一切合法。
最后苏俊偷的这些铜芯,最终的定损价格为四万多元。
于是苏俊就被判了七年有期徒刑,而他上诉的原因,就是认为自己只偷了五千多的铜芯,不应该判得这么重。
听完钱红星毫无保留的和盘托出,周奕问道:“电缆厂回收的价格,也是你安排的?”
“回收铜芯的那个厂,我是大股东。”钱红星毫不迟疑地说,“不过本来想让他判个两三年就差不多了,没想到他居然偷了那么多。”
周奕觉得钱红星这话应该是真的,他已经承认了所有事情,没必要在这点上撒谎。
那苏俊会偷这么多的原因,很可能是那个电缆厂的老板,想趁机赚上一笔,毕竟将近十倍的收回价,这羊毛不薅白不薅。所以收网故意收得晚了一些,导致苏俊偷了那么多。
“你现在把事情都跟我交代了,不怕警方追究你的责任?”
“周警官,你救过我儿子一次,所以我不想对你说谎!你要抓我我无所谓,我只求你能再救救我儿子。”钱红星无比诚恳地说道。
话虽如此,但周奕其实还真没法就这事追究他的刑事责任。
因为通常来说,诱惑他人犯罪的定性是教唆犯罪。
但教唆犯罪是指以劝说、利诱、授意、怂恿、收买或威胁等方法,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,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。
但钱红星在这件事里做的,却并没有法律规定的教唆犯罪的实施情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