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7章 意外死亡(1/3)
周奕一直没有想明白一件事,那就是自己为什么会重生。因为他不过是个普通人,没有任何特殊之处。如果是他那还算丰富的刑警经验,其实也算不上什么,毕竟历史的车轮是滚滚向前的。像上一世的自己,像吴永成这样的老刑警,多如过江之鲫。唯一的特别之处,就是自己看过的那些案件卷宗。但周奕毕竟没有那种惊人的记忆力,除了像宏大案,黄金宝案这些大案和一些特殊的案件之外,他很难凭空就想起所有的案件资料。这也是他打算自己一个人住的原因,他需要一个能让自己沉浸到记忆深处的环境,去将曾经翻阅过的成百上千的案件卷宗,抽丝剥茧。而在此之前,关于很多信息的记忆,是需要契机触发的。比如最开始的三一六案,他就是在看见杜晓琳本人和名字后,才想起了这起悬案的记忆。而现在,丁春梅也触发了周奕的记忆。但是这件事和杜晓琳不同,丁春梅的死,并不是悬案。凶手当场就被逮捕了,整起案件也没有任何悬念,简单到令人发指。九七年三月三十一号的晚上,丁春梅和两名大学同学相约在锦观楼饭店吃饭。八点四十分,吃完饭的三人下楼结账,期间丁春梅听到外面有抓小偷的叫喊声。或许是出于极强的正义感,亦或者是记者的职业习惯,丁春梅立刻帮忙追赶小偷。但是就在追上小偷的时候,小偷用手里的刀刺向丁春梅。那是一把再普通不过的十公分长的水果刀,但不幸的是,小偷的这一刀,直接捅在了丁春梅的脾脏部位。导致她脾脏破裂,引起了大出血。当时的那条街是一条人流量很高的商业街,因此救护车进来得非常困难。当救护车赶到时,丁春梅因为失血过多,早已死亡。而那个捅死她的小偷,当天晚上就被警方抓到了,并追回了失主被偷的钱包。令人唏嘘的是,钱包里一共就八十三块钱。为了八十三块钱,白白丢掉了一条人命。不论从哪个角度看,都太不值了。这件事引起了媒体和群众的广泛讨论,有人觉得正义无价,也有人觉得为了八十三块钱死得太冤了。当初周奕在新闻里看到过此事,但不知道这位女记者的名字,只知道姓丁,也不知道长相,因为新闻里打了马赛克。这起案件他也没接触过,因为不是南湖街道派出所的辖区范围。后来是在省城市局的档案室里看到过,才知道女记者的名字叫丁春梅。但是这起案子的卷宗很薄,因为整个过程对于刑事案件而言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