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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40章 买凶之人(3/5)



    “行,我知道了,你们在车上好好休息下吧。”

    火车上,乔家丽挂断电话后,对坐在对面的许念说:“一会儿到了,周奕来接我们。”

    许念点了点头,看着车窗外漆黑的夜色,若有所思。

    “许念,你睡会儿吧,养足精神才能好好办案。”

    许念淡淡一笑道:“乔姐你先睡吧,我还不困。”

    列车在轨道上前行,轰轰作响,休息室里,许念听着乔家丽均匀的呼吸,她的眼神却格外的明亮。

    她有一个疑问,回头得当面问周奕。

    安远市局这边,周奕挂断了电话,想给陈严打过去,却听到背后潘宏杰的声音喊自己。

    “周奕。”

    他只能先收起电话,然后冲走廊里的潘宏杰挥手并快步走了过去。

    “潘队,我在这儿。”

    “周奕,你看看有什么办法让你们宏城那边的法医带着设备早点过来吗?”潘宏杰问。

    周奕反问:“是不是郭局对死者身份确认这件事,有所担忧?”

    “嗯,郭局说无法确定死者就是郑光明的话,容易存在非议,毕竟这关乎到本地经济建设和发展的舆论和治安环境,所以郭局希望坐实。另外我也担心,万一这个黄艳丽一口咬死,而我们暂时还没有决定性的证据可以证明,那这事儿就会陷入僵局。”

    周奕知道,潘宏杰的担心不无道理。

    正常情况下,要确认犯罪嫌疑人就是凶手,有几个关键性证据:不在场证明,人证,物证。

    从司法判决的角度来说,这三种证据的权重也是不一样的。

    物证是最具有客观性、稳定性的证据,是最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的“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,重调查研究,不轻信口供”的要求。

    人证是其次,但人证很容易出现伪证或误证的情况,所以需要结合详细的调查研究进行确认。

    就是说不是某个证人说看见你杀人了,就说明你真的杀人了。而是需要结合案情,结合其他相关证据来证明,这个证人说的是真话。

    尤其如果人证证词来自于涉案的关联嫌疑人,那在司法上被采纳的程度就更低了。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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