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章 余切买房记(一)(2/3)
我不要钱,但你有大板楼吗?我跟你换,你住我这里,我住你那里。”余切说:“我没大板楼给你置换,只能给你钱,你自个儿想办法去找人买。”“这不成,四合院好卖,大板楼可不好买。”听说这套四合院有可能卖出去了,还有人出来说:“我有法子买房子,就是没钱,五十五块钱一平方米,只要你买了隔壁那家的屋子,俩屋子合起来,公用的阳台就成你自己的了,你先下手为强,去搭一个大阁楼等于上下二层,这就是一套别墅了……这这屋你拿去。咱立刻去房管所上证,我保管不找你麻烦。”这时候还没有“产权”这个概念,严格来说,在85年之前,大家只拥有对房子的“承租”关系,而不具备对房子的所有权。房管所会定期过来收租,价格便宜,约摸一两块钱一个月。然后在84年末,终于在首都这个地方也开始启动房产改革,一系列安置房、回迁房工程上马,对四合院的翻新改造工程开始进行,逐步推行了“所有权”这个概念。拥有“所有权”的,基本上就是原先有“承租”权利的那些人。也有人对余切的身份提出了质疑,保密意识十分强:“你是什么地方的人?我们这里有军工企业的家属,你莫不是敌特过来查看秘密的……”立马有人反驳了:“——你别特么捣乱了。谁住这地方?敌特不是人吗?年轻人,你有钱吗?你有钱我三十块钱一平方米,我卖你,我早想离开这地方了!”然后呢,原先价格卖的高的,现在觉得这些傻叉邻居把价格出低了。价格出的低的,觉得另一些傻叉邻居价格出太高,把买家吓跑了,他们自己就这么吵起来了。于是,从这四合院里面出来五、九……足足二十来个人。卧槽,这我怎么谈判?十户人,但凡是有一户人背刺我,那不得恶心死?八十年代这个时候,因为没有产权这个东西,原本不是四合院里面的人,强行住进去了找房管所变更承租关系,硬占了一间屋子的时有发生。然后蹲到了房改这一年,拿到了产权,把公家的、别人家的变成了自己家的。这才是真正的改变人生。余切写的那个《天若有情》才过去不到一年,江湖险恶,他一个人想住大房子,必须得找关系简单的。双拳难敌四手,更何况是几十手。这么一想,余切立刻骑自行车跑路,从这胡同口窜出去了。“年轻人——诶!跑了,别让他跑了!”几十号人在自行车后边儿追。此后的几天,余切除了上课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