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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3 引援!选帅!真是一本万利的好买卖!【求订阅】(5/17)

同属一个老板的两家俱乐部,不能参加同一项赛事。”

    林中秋乍一听,有点迷糊了。

    什么意思?

    如果杨氏集团收购尼斯,跟贝斯沃特中国人不还是同一个老板?

    这不是明摆着的事情吗?

    “你要这么说,那也没有错,但是,咱们在法律层面上看,这两家俱乐部有什么关系?”

    杨诚反问了。

    “贝斯沃特中国人现在是我的,跟我老爸没有半毛钱关系,跟杨氏集团也没有关系。”

    “最多就是杨氏集团旗下的中国茵宝赞助了我们的球衣袖口广告,仅此而已。”

    “那杨氏集团收购法甲尼斯,跟我又有什么关系?我又不在杨氏集团任职。”

    “甚至,我让杨氏集团出面,还是想要帮我老爸打一打广告,让杨氏集团再露一露脸。”

    “如果不是,我直接用信托持股、委托持股等各种方式,照样能运作出来。”

    杨诚这话是真的没毛病。

    以欧足联的能耐,在资本领域,他们压根就没什么办法去监管。

    例如,杨诚前世的红牛集团、波佐家族。

    另外,像大众、奥迪、阿迪达斯,他们其实可以同时影响很多俱乐部,尤其是德甲俱乐部。

    欧足联对此有办法吗?

    所有人都清楚,在资本运作面前,这一则条款不能说形同虚设,但真没多少实际意义。

    要是杨诚真的收购了法甲尼斯,全欧洲都知道,他是贝斯沃特中国人和尼斯的实际控制人,那又如何?

    只要在法律层面上,股权上,两者之间没有关系,那就没问题了。

    一家人?

    那就去看看西甲。

    俩兄弟持有两家顶级联赛俱乐部,同时踢欧冠的,没有吗?

    就像红牛集团收购莱比锡红牛。

    全世界都知道,那是红牛集团持有,跟萨尔茨堡红牛是一个老板。

    可在法律上,莱比锡红牛是会员持股,资金来自商业赞助,这不犯法吧?

    只不过,持股的会员全部来自红牛集团而已。

    怎么啦?

    有啥问题?

    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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