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13章 自找苦吃(1/8)
金标酒业的工厂和仓库在夏天的时候付之一炬,现在已经过去三四个月了。
在十月份的时候,金标酒业就把保险公司起诉到了法庭,他们称这就是“意外失火”,所以保险公司应该进行理赔。
其实理赔本身这件事,并不是要保险公司赔偿多少钱,而是根据评估,计算出火灾对金标公司造成的损失,然后按照这个损失来赔。
像金标公司这样已经有很长时间历史的工厂,赔偿起来其实并不多,而且严格上来说赔偿的钱未必会比他们累计支付的保费多。
换句话来说就是保险公司在长时间跨度上并没有亏损。
不过这不是现在有没有亏损的事情,他们就是不想赔。
然后就开始走流程。
本来这个案子并不倾向于保险公司,但在上个月,十一月份的时候,突然有人自首说是自己点燃了金标酒业的仓库,然后导致了整个厂房发生爆炸。
反正他承认了是他做的,然后保险公司以“仇恨纵火未必适用于保险规则”为理由拒绝兑付。
他们也找了一些关系,法庭经过审理之后接受了他们的观点。
这个时候人为纵火产生的后果并不需要保险公司来支付,因为骗保的太多,法律和规则的不健全,让资本家们也不敢随便的降低门槛。
就像车保。
一辆全新需要一万多的汽车,十几手后的价格也就几百块。
几百块的车缴纳几百块上千块的保险,然后找个地方撞了,怎么赔?
赔几百块?
显然赔不掉,经过起诉最少也能赔个几千块。
太多骗保的事情发生,相关的法案推进工作就很难做,而且也的确发生过这样的事情。
有一家企业在经济萧条期间接不到订单,想要停工又很难解决工人不满意,最终干脆自己找人点了一把火,寻求通过保险的方式来把负担转化为现金然后逃离本地。
最后他们还成功了,利用了保险公司的条款拿到了保险费用,付出的代价不值一提。
从那之后保险公司的条款就对这种情况作出了一些补充,比如说不赔偿,或者只赔偿很小的一部分,把主要的责任推给纵火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