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二四、刨坑(2/3)
本地人”,按照他们的自述,他们最近几年的活动范围,基本上都在阿巴拉契亚山脉以西的这一大片森林里,没活的时候是猎户,有活了就是赏金猎人,至于他们有没有客串过劫匪,那就不清楚了,反正道格让他们到警察局里去看看有没有最新的通缉令,这几个人都是能正常地从本地警局里走出来的。队伍里有猎户有大厨,森林里还有小动物,众人的伙食也就随之丰盛了起来,要吃烧烤大餐不太行,但是搞点汤保证顿顿有肉倒也没啥问题。在野外做饭算是相对麻烦的,篝火需要木柴,猎物需要剥皮,厨房环境也只能随遇而安,好在侦探社这会儿人多,一个人帮忙分担一点,各种事情同时进行,整体的耗时就能缩短不少。韦恩这边闲着没事,就在溪流附近瞎晃,然后他很快就在稍远处的一片草地里发现了一块“斑秃”。很多上过绞架的朋友都知道,在野外刨坑的意义,主要是为了防止别人知道有案件的发生,但是一旦被人发现了,那么坑本身其实掩盖不了太多的问题。哪怕是重新长了草出来,长在坑上的植物种类和分布,那也是不一样的。就连像韦恩这样日常算数需要偷偷数手指脚趾的治安官,从小跟着本杰明叔叔看多了,都能粗略地判断出荒地里一个坑大概是多久之前的挖的,还能初步判断出下边埋的有没有可能是什么大型哺乳动物。这个坑的尺寸看起来就比较合适睡觉,从土质上判断,似乎也不会很浅,因此韦恩稍微琢磨了一下,就招呼了道格过来,示意他吃完饭以后带人过来挖,看看这里边到底埋了谁。一顿饭吃得不是很尽兴,大家都有意识地控制在了八分饱,之后韦恩带着皮质手套捂着鼻子过来看了看,这会儿躺在坑里的人,正好处于画面最惨烈的时间段,有骨头有肉的,还能看出是“人”,但已经看不出是“谁”。不过在这个年代里,有些东西就连不识字的人都看得懂,比如说一个黄澄澄的六角星,就被摘下来丢在了尸体的脑袋附近。韦恩稍微脑补了一下当时的画面,猜测凶手可能是往对方的脸上丢,没准还会顺便吐口痰液或者唾沫什么的。可惜这年头的警徽不一定会带地名,上边就刻了一个说明身份的单词,看起来亮晶晶的,实际上基本都是黄铜,有钱的顶多再镀点金,要买的话不算便宜,但是不好卖也不值钱。再稍微搜了一阵,尸体身上已经没有其它值钱或者带着文字的东西,衣服上甚至都没